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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市“强村富民”三年行动政策解读
时间:2023年08月07日 信息来源:微铜仁 作者:佚名 浏览量:

2023年5月29日,中共铜仁市委办公室、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铜仁市“强村富民”计划三年行动方案(试行)(2023—2025年)》的通知(铜党办发〔2023〕6号),提出大力实施“七个提升行动”,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促农增收。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强村富民”是什么?

强村,就是要强基层组织、强集体经济;富民,就是要富农民“口袋”、富农民“脑袋”。归纳起来就是“两强两富”。

“强村富民”干什么?

大力实施“强村富民”三年行动,通过强基层组织,选好“领头雁”、配强“两委”班子、培育后备力量等措施,提升基层组织引领集体经济发展的能力,解决“谁来发展”的问题。通过强集体经济,持续深化“六共”机制,坚持因地制宜、因村施策,探索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多样化途径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解决“怎么发展”的问题。富农民“口袋”,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接以工代赈项目增加工资性收入,带动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增加经营净收入,兑现惠农惠民政策增加转移净收入,优化利益分配机制增加财产净收入,解决“为谁发展”的问题。富农民“脑袋”,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加强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完善村规民约,倡导文明新风,帮助农民转变思想观念,增强内生动力,解决“靠谁发展”的问题。

“七个提升行动”怎么干?

(一)大力实施农村党建引领提升行动。主要包括4个方面11项重点任务:一是健全党建引领集体经济工作体系。坚持市级系统谋划、县乡统筹推进、部门协同聚力。明确市级成立党政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领导小组,组建党政分管负责同志为“双班长”的工作专班,市委每半年听取区县专题汇报并研究部署工作。各区县结合当地实际,参照市级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区县党委每季度听取乡镇(街道)专题汇报并进行研究部署,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每月专题研究部署,工作专班每季度专题调度。二是建强党建引领集体经济战斗堡垒。建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五个一批”方式储备村党组织书记后备力量,实施村干部学历技能提升“千人培育”计划,提出2023年内100%集体经济组织实现党建入章,到2025年底完成全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化建设。三是创新党建引领集体经济发展路径。深入推广“六共”机制,推行“强村帮弱村”抱团发展,探索“党建+”发展路径。因地制宜开展“强村帮弱村”,合力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提出2023年实现弱村全面提升,到2025年全市2738个行政村均探索具有当地特色的发展路径等任务。四是建立集体经济发展奖惩容错机制。建立奖励激励、惩戒处罚、容错纠错机制。对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速度快、促农增收效果好的县乡干部按照管理权限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上优先考虑,对村干部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人员在待遇保障上给予激励关怀。严格按照“三个区分开来”分析研判处理问题,鼓励各级干部先行先试、大胆创新、担当作为。

(二)大力实施集体资产运营提升行动。主要包括3个方面14项重点任务:一是摸清集体家底,评估资源资产价值。巩固“三资”清查成果,进一步对村集体所有的各类资源资产资金进行全面调查,主要调查未承包到户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山塘、滩涂等集体资源,摸清集体家底。对各级各部门投入的低效闲置资产进行排查,全面摸清农村闲置资产,对清查出的资产进行价值评估。二是强化办证登记,明晰集体资产权属。在开展“三资”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确权和办证。三是分类盘活利用,增强集体发展后劲。采取“九个一批”方式分类盘活利用,增强农村集体经济“造血”功能。对于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闲置的项目资产,村集体通过引进人才,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实现管理自营盘活一批。对于村集体不能较好盘活的项目资产,可租赁或承包给经营主体,收取租金或承包费,实现租赁运营盘活一批。对于招商条件较好的闲置低效扶贫项目资产,通过引进有实力的龙头企业,采取以资产入股、托管等方式与龙头企业合作有效盘活,实现招商引资盘活一批。对于与周边资源资产具有同质和关联的闲置项目资产,可通过引进战略合作伙伴,进行资产优化重组,实现规模经营和提高竞争力,实现重组整合盘活一批。对于前期工作手续不齐全的项目资产,可按规定补办相关手续;对原有项目功能不全和设施不完善而导致无法运营的,在符合相关规定前提下,可安排财政衔接资金进行提升改造,健全完善扶贫项目资产功能,实现改造提升盘活一批。对于村级债务较重的村,鼓励将闲置房屋、养殖场等集体资产,以租赁费作价抵扣偿还债务,交由债权方经营;对财政资金撬动金融资金、社会资本等资金投入来源渠道较多、债务压力较大的闲置低效扶贫项目资产,权属主体可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评估,采取以资抵债、债转股等方式进行盘活,实现以资抵债盘活一批。对采取股权方式实施但目前存在闲置、低效的扶贫项目资产,可收回股权后,采取整体打包和零散出租相结合等方式,承包给经营能力强的经营主体或村集体,实现收股转包盘活一批。针对各类可交易的农村集体产权(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地使用权、“四荒”使用权等),可在县公共资源管理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出让,实现资金回收;针对已完成验收且权属清晰、手续完备、证照齐全,但因经营能力不足,效益差的固定类扶贫项目资产或直接投入资金到市场经营主体形成的股权、债权等权益性扶贫项目资产,可动员扶贫项目资产原始权益人,依法依规公开挂牌出让,实现产权交易盘活一批。行政主管部门围绕盘活行业领域闲置项目资产,在资金、技术、管理、用地等方面出台具体政策措施,破解项目资产权属主体面临的困境和问题,实现助企纾困盘活一批。

(三)大力实施涉农项目整合提升行动。主要包括4个方面9项重点任务:一是科学规划编制项目。强化项目政策指引,全面梳理“十四五”期间国家和省市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项目资金,编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争取资金项目谋划申报指南》,精准建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库。二是优化项目实施流程。对农业农村项目,按有关要求简化审批程序。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项目法人的项目,在谋划编制初期需明确各项建设工程的管护主体、管护内容、管护责任和后续经费保障等,确保项目长期发挥效益。三是积极整合项目资金。强化资金项目支持,明确市级每年统筹安排东西部协作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各区县每年统筹安排不少于1600万元(其中东西部协作资金不少于600万元),用于支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到县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项目不低于到县资金总量的60%。四是加大以工代赈力度。鼓励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实体化、多元化经营,依法依规自主参与农业农村、交通、水利、能源、城镇建设、生态环境、灾后重建等七大重点工程领域以工代赈项目建设和管理。加大资金项目投入,明确在年度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到县资金安排不低于10%采用以工代赈方式实施项目。根据实施以工代赈项目资金来源不同,严格按照有关劳务报酬发放比例要求,积极落实劳务报酬。

(四)大力实施农村金融服务提升行动。主要包括5个方面15项重点任务:一是优化农村金融服务。大力推进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站建设,加快推进基础金融服务“村村通”工程。推广应用黔农智慧乡村数字服务平台,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对信用村“整村推进、整村授信”。推广应用“梵净生态账户”创新做法,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创新建立“金融村官”机制,选聘500名左右“金融村官”,到农村开展金融服务。二是完善农村金融产品。大力推广“乡村振兴产业贷”,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力争2025年放款规模达到20亿元。鼓励银行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新增50万元以内的贷款利率按照不高于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发放,优惠利率实施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三是创新农村融资担保。鼓励经营主体以不动产提供反担保抵押给政府性担保机构,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下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减免担保费用,实行绿色快捷通道办理。鼓励银行机构积极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逐步扩大林权、牲畜活体、大型农机具等抵(质)押贷款业务。四是提升农村保险保障能力。大力推进农业保险与信贷、担保、期货(权)等金融工具联动,扩大“保险+期货”“订单农业+保险+期货(权)”试点,力争2025年底乡镇保险服务覆盖率达到100%。五是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立贷款风险分险机制,各区县财政每年统筹安排500万元用于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专项用于银行贷款、融资担保的风险补偿以及贷款主体贷款贴息、金融服务体系建设补助。积极开展非法集资宣传、金融知识普及活动,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

(五)大力实施农村人才培养提升行动。主要包括4个方面13项重点任务:一是加大农村人力资源开发。让农村多余劳动力成为致富的资源,组建村级劳务公司、组织开展劳务输出、承接政府购买服务。2023年,确定松桃和印江2个自治县作为试点,原则上每个乡镇组建1家劳务公司;到2025年底,全市各乡镇、村实现劳务公司(劳务合作社)服务全覆盖。2023年—2025年,全市通过村级劳务公司(劳务合作社)分别组织输出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5000人、1万人、2万人。对协助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及以上的,按规定落实一次性跟踪服务补贴。二是加大农民职业技能培训。让农民通过培训掌握致富的技能,培训产业发展技能、培训职业农民技能,创新开展特色技能培训。从2023年起全市每年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万人次以上;从2023年起每年组织农民参加短平快培训1万人次以上、中长期项目制培训2000人次以上;到2025年建成10家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每家给予项目资金补助8-10万元。对通过自学或个人缴费培训在省内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五类人员按规定兑现培训补贴。三是大力扶持农民创业就业。实施“归雁”创业就业行动、推进创业平台载体建设、强化创业金融支持服务,加大农民工创业培训、扶持政策和创业服务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着力优化创业服务、强化金融支持、落实扶持政策。对认定的农民工创业示范点、就业帮扶车间(基地)给予一次性补助。2023年—2025年,全市每年引导1万名以上返乡农民工回乡创业就业。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财政给予部分贴息。四是加大乡村人才引育用留。优化乡土人才评价、落实乡土人才政策、鼓励人才服务农村、强化乡土人才激励,围绕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完善所需人才的引进、培育机制。每2年组织评价认定一批农业农村、能工巧匠、创业能手、文化传承、中医传承等乡村本土人才,发放铜仁市乡土人才证,纳入人才管理。

(六)大力实施农业服务保障提升行动。主要包括4个方面12项重点任务:一是构建农资保障体系,满足农业生产需求。畅通农业信息渠道,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时提供政策导向、供应需求、物资筹备、价格波动、人才技术等供应渠道和全面准确的信息服务。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农资经营活动,以有偿、微利的服务方式增加集体经济收入。二是强化生产技术服务,提高农业科技水平。加强生产管理技术服务,持续实施揭榜挂帅、科技特派员下乡等活动,每年派出农技人员2800名以上赴基层开展技术服务。强化动植物疫病防控,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组建植保服务队、动物防疫合作社、服务公司等专业队伍,按照统一技术标准和流程,开展区域性动植物疫病防控服务。三是突出农机推广应用,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组建农机专业合作社,鼓励有条件的合作社申报市级示范社,加大对农机服务组织和农机从业人员的技术培训,提供价格合理、服务优质、工作高效的农机服务,节约农民劳动成本,增加集体经济收入。鼓励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村集体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各类农业服务主体。引导有实力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带头应用先进适用农机化新机具新技术,推动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农机农艺融合、农机化与信息化融合发展。四是推动乡村产业接二连三,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大力培育村级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和服务组织,发展贮存烘干、清洗筛选、分级包装等初加工服务,稳步提高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认定一批带农作用突出、综合竞争力强、稳定可持续发展的市级产业化联合体,提升村集体经济带动力,激发村集体活力。遴选认定一批乡土品牌,强化公用品牌在村集体推广应用,提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产品品牌价值和经济效益。开展多种形式的产销衔接,积极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拓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产品流通渠道,助力“黔货出山”。

(七)大力实施利益分配优化提升行动。主要包括4个方面16项重点任务:一是明确分配范围。村级集体经济可分配收益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可用于提取公积公益金、村组干部报酬奖励、福利费和公益奖励以及集体分红。二是明晰分配标准。各村结合实际,对村级转移支付资金及捐赠资金项目、自有发展资金项目、社会资本入股资金项目产生的可分配收益,按照公平合理原则进行适度差异化分配,可以参考“6112”(60%用于集体分红,10%用于参与村集体经济管理人员奖励、村民小组长报酬补充及福利费和公益奖励,10%用于低收入脱贫户和监测户分红,20%用于提取公积公益金),“622”(60%用于集体分红,20%用于参与村集体经济管理人员奖励、村民小组长报酬补充及福利费和公益奖励,20%用于提取公积公益金)比例进行分配。三是规范履行程序。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严格按照村党组织会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决议和实施结果公开“四议两公开”程序进行。四是强化监督管理。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运转和财务管理加强日常监管,促进实体化、规范化运行。建立健全集体资产购建、运维、处置等相关制度,完善农村集体经济项目投资决策程序和公示制度,确保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科学规范。同时,结合当地资源资产条件、经营管理水平、市场供需等情况,合理确定经营规模、筹融资额度,防范债务风险,确保资产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