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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留守妇女现状的调研报告
时间:2013年08月08日 信息来源:不详 作者:铜仁市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妇联 浏览量:
    摘 要: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村家庭中的男性大规模的向城市流动,在给城市经济社会带来发展的同时, 也带来了一系列社会问题。首先,留守妇女既要承担繁重的体力劳动,又要料理家务,有的还要照顾年迈的老人,教育未成年的孩子,劳动强度大幅增加,劳动时间明显变长,留守妇女的体力大幅度透支。其次,男性劳动力外出后,家里只剩下老人、儿童和妇女,这种人口结构的变化,致使农村治安防范力量减弱,使社会治安隐患增加;同时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缺乏交流沟通,双方容易相互猜疑,再加上自我精神生活空虚,留守妇女精神负担明显加重,婚姻危机感增强,婆媳关系难处理;留守妇女的文化水平有限,对子女容易疏于教育。农村留守妇女是新农村建设主力军,如何帮助农村留守妇女解决生产和生活中的困难和压力,关系到家庭的稳定和社会的安定,需要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需要各级妇联组织的主动作为,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并动员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积极配合,共同关爱留守妇女,创造和谐社会。
 
    自20世纪80年代,我国农村劳动力开始大规模向城市流动,农村独有的留守人口群体——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留守妇女和留守丈夫开始出现,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在这些留守人口群体中,留守妇女负担最重、承担的责任与扮演的角色也最多,对农村发展的影响也最大,但受到的关注却最少。本人通过对我县留守妇女的生存状况的深入调研,深深地体会到留守妇女生活的艰辛和不易,她们柔弱的双肩既担负着赡养老人、照顾小孩的重任,又承担着家庭生产的艰辛,为了一家人的生计和希望,默默地支撑着家庭的负荷。本文通过对我县各乡镇农村留守妇女进行走访调研,对我县农村留守妇女的生存现状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对策措施,为决策部门提供参考。
一、农村留守妇女的基本情况
    2012年末,全县总人口43.72万人,其中:女性人口20.11万人,农村人口34.23万人。劳动人口17.04万人,其中:女劳动力6.69万人。全县外出务工人员51328人,留守妇女36022人,占全县女劳动力53.38%。
    1.从文化程度上看。大部分留守妇女文化偏低,调查了解到,85%以上的留守妇女为初中及以下学历,30岁以下的留守妇女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较多,31-40岁的具有初中和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较多,40岁以上的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较多。
    2.从年龄结构上来看。留守妇女主要分布在30岁以上,30岁以下的主要是因为生育、照顾幼小子女而暂时没有出门打工,占总数的15%左右,40岁以上的占到15%,30-40岁组的留守妇女是较为集中的年龄段,这一阶段年龄的妇女上有日益年迈的父母,下有正在成长的孩子。
    3.从留守妇女的留守的原因来看。大部分的留守妇女因为家庭不支持其外出打工或者自身不愿意外出打工是其主要原因,需要她们留守家中照顾家庭、抚育孩子、照料农业生产是她们留守的客观原因,双重原因使得她们既向往外出打工又自我回避的矛盾心态,这一现象在30岁以下组的留守妇女身上表现得更为明显。
    二、农村留守妇女生存的现状及问题
    1.劳动强度大,身体健康受损。留守妇女既要承担繁重的农业生产劳动,又要料理家庭事物,有的还要照顾年迈的老人,教育未成年的孩子,劳动强度很大,严重损害身体健康。劳动强度大幅增加,劳动时间明显变长,留守妇女的体力大幅度透支。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大部分“留守妇女”每人需要独立承担将近5亩地左右的农业生产和养3头生猪,而其中又有半数以上的妇女表示“一个人难以单独承担农活”,“希望过上稳定的家庭生活”。而那些身体不好的留守妇女,遇到的困难则更大。如,中坝乡大田村的留守妇女李某,家有6口人,有两个孩子上学,一个上大学,一个读高中,有两位体弱多病、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需要照顾,还有5亩责任田的耕种全部由她一人承担,此外,还喂了3头猪。由于长期辛劳,积劳成疾,还患上了风湿性心脏病,用她自己的话说“有时累得鞋都不想脱,就想爬上床睡觉”。而问到风湿性心脏病治疗的情况时,她说丈夫外出打工挣的钱,连两个孩子上学用的都不够,两个老人药又没断过,自己的病只是支撑不住了,才舍得吃点药,医生说可以做手术,可几十万的手术费用只能让她望而却步。说着说着,已泣不成声。
    2.精神负担重,安全感下降。由于丈夫长年在外,留守妇女精神负担明显加重,安全感下降。主要表现:一是出现婚姻危机。留守妇女大多是中青年,一些长期分居的留守妇女因为丈夫长期在他乡打工,夫妻之间缺乏交流沟通,双方相互猜疑,再加上自我精神生活空虚,自我控制力不强,易受到不良现象和不法分子的诱惑,导致感情危机。在调查中,我们发现“打工婚姻”离婚案呈上升趋势,尽管留守妇女为家庭作出了许多牺牲,但是对于丈夫出门打工几年不归、移别恋的情况,她们还是“欲语泪先流”。二是财产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男性劳动力外出后,农村只剩下老人、儿童和妇女,这种人口结构的变化,致使农村治安防范力量减弱,使农村社会治安隐患增加,农村留守家庭的小偷小摸现象增多,留守妇女的安全感大大降低。70%的留守妇女面临着巨大的生存的压力和心理压力,并且无人倾诉,既要操心孩子,又要担心丈夫,还害怕流言蜚语。一位不肯透露姓名的留守妇女告诉我们说,她们养的小鸡、小兔、小鸭等家禽,常常被小偷偷走。
    3.婆媳关系难处理,对子女疏于教育。自古以来,婆媳关系都不好处理,尤其现在在丈夫不在家的情况下,处理好婆媳关系更是难上加难。调查中我们发现多例存在婆媳关系没有处理好导致家庭矛盾激化的现象。不少留守村妇本身文化水平比较低,除了在经济上、生活上能为子女提供一定的支持外,无力在子女学习上、做人上给予有效教育与监管,只能听之任之,只是希望子女别做违法的事。由于80 %左右的留守妇女认为对子女的教育就是拿钱给他(她)们上学,只要他们在学校听老师的话,顺利完成学习任务就行。有近50%的妇女几乎从未同子女谈过理想与抱负,有近65%的妇女不知道平时孩子在想什么、盼什么,对孩子的教育和培养主要表现在吃饭穿衣上。调查还发现有的由于自身只有小学文化,子女上初中后不能对其进行辅导和监管,导致他们成天逃学迷失在网吧里。
    二、建议与对策
    留守妇女是目前农村最大的劳动力资源,是新农村建设主力军,关系到家庭的稳定和社会的安定,针对留守妇女面临的压力和困难,需要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开展帮扶活动,形成合力,营造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密切配合,共同关爱留守妇女的社会氛围。
    如何帮助农村留守妇女解决生产和生活中的困难和压力,关系到家庭的稳定和社会的安定,需要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需要各级妇联组织的紧密配合,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开展帮扶活动,形成合力,加之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积极配合,共同关爱留守妇女,发挥其重要作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解决这一社会问题应主抓以下工作:
    1.切实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并关注留守妇女问题。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解决留守妇女问题作为解决“三农”问题和推进城乡协调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首先要加强对农村留守妇女问题的调查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和措施。其次要加快经济发展,在农民工输出地,增加农民本地就业机会,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外出务工农民回乡创业。在农民工输入地,制定有利于农民工进城发展的政策,鼓励农民举家进城发展,如在住房、子女入学等方面实行农民与城镇居民平等待遇等。
    2.充分发挥妇联作用,为留守妇女提供服务。各级妇联组织要竭为留守妇女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和帮助,让广大留守妇女感受到“娘家人”的温暖;要通过进一步大力开展各种评比表彰、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平安家庭”创建等活动,建立乡、村两级妇女儿童维权体系等等,使留守妇女提高法律意识和劳动技能,增强生活信心和致富能力;要注重关心农村留守妇女的身心健康,加强与留守妇女的交流与沟通,引导她们积极面对生产、生活中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另外,要争取社会对留守妇女的关心和爱护,千方百计减轻她们的体力负担和精神负担,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为留守妇女提供服务和帮助。
    3.高度重视,创造关爱留守妇女的良好环境。关爱农村留守人群是一项重要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高度重视,需要社会发挥各方优势,做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调配合、共同推进。要提高思想认识,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共同关心的局面。要出台相应的硬性帮扶政策和措施。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妇女的思想道德素质。利用农闲时节或“三八”妇女节等,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活动,丰富留守妇女的精神生活,提高生活质量。以评选“平安家庭”、“好婆婆”、“好媳妇”、“和谐家庭”、“五好文明家庭”等为内容,大力弘扬尊老爱幼、夫妻和睦、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大力宣传知法、守法、做合法公民的重要意义;引导妇女相信科学,反对迷信,崇尚健康的生活方式,促进社会的安定和谐。加强对留守妇女的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加大对《妇女权益保障法》、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教育,提高妇女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4.整合社会资源,切实为留守妇女解决困难和问题。社会各界对农村留守妇女要给予必要的关怀,为她们创造更多的条件克服困难,在社会上真正形成关心、爱护留守妇女的良好氛围。特别是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为留守妇女提供相关的服务和帮助,如推选一批适合留守妇女的致富项目,给予政策优惠,真正使留守妇女既减轻了劳动强度,又增加了收入;农业部门要努力提高农业生产机械化程度,减轻留守妇女的农业生产劳动强度;文化等部门要加强农村文化设施建设,在留守妇女比较集中的村(居),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丰富留守妇女的业余文化生活;司法部门要为留守妇女提供各种法律服务,维护留守妇女的合法权益;医疗卫生部门要提高对留守妇女的健康服务,关爱留守妇女的身心健康,减轻留守妇女心理压力等。使农村留守妇女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中得到健康发展。
    5.加强对留守妇女的技能培训和资金扶持,鼓励留守妇女自主创业。要大力加强妇女技术培训,举办留守妇女技术培训班,让留守妇女懂得更多的农业生产技术,科学种田,科技致富,提高依靠科技增收致富的能力;要积极创办示范家长学校,深入开展“争当合格父母,培养合格人才”活动,引导留守妇女为国教子、以德育人;劳动、妇联等部门要积极为留守妇女提供项目信息和致富门路,推广科技含量高、投资少、见效快的增收致富项目;要大力扶持留守妇女创业项目,在用地、资金、技术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使其能够敢创业、会创业、创成业。
    6.积极探索有特色的农村妇女协会组织,充分发挥妇女群体自身互帮互助的作用。在政府支持,妇联牵头的前提下,成立“妇女之家”;“妇女之家”以互相关心实现情感上的诉求;“妇女之家”以共同分享娱乐等。同时,鼓励她们利用协会或互助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亲情之旅”、“七夕鹊桥会”等夫妻亲情互动活动,组织部分留守妇女与打工丈夫“零距离”相会,加强留守妇女夫妻间的情感交流,建立和谐家庭氛围。